慧明专项资金

    2009年,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前院长唐慧明教授荣休之际仍不忘帮助那些遭受眼疾病痛折磨却因经济困难而放弃治疗或错失最佳治疗时机的患者,倡议于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建立“慧明专项资金”,其他院领导积极响应,共捐资35万元(其中唐慧明教授捐资30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以资助在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就诊却缺乏经济能力治疗的患者进行及时妥善的治疗。


十一年来,“慧明专项资金”始终奔跑在向善之路,用慈善公益的画笔谱写了一个个关于光明的故事,双眼的光明、心地的光明、人生的光明,集结来自各方的力量与温暖,以爱之名,惠泽众多需要救助的群体,为更多家庭带来温暖和光明,截至2023年7月3日,“慧明专项资金”(含唐慧明教授启动资金30万元),已到账爱心捐款共计人民币1,823,091元;累计资助618人次,资助总金额人民币1,203,072.12元,资金结余620,018.88元。


每一笔善款背后都有一颗爱心在跳动,“慧明专项资金”将不遗余力,用一次又一次有温度亦有力度的帮扶,将每一笔捐款落到实处,不辜负每一位捐款人的信任。



申请资助须知:

资助对象条件:

为了更合理地利用本资金的有限资源,帮助真正有需要的患者,本资金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仅限于在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诊治的患者;

2、有较好的治疗价值或能有效地解除患者痛苦;

3、贫困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须出具有效的民政部门证明,通过了本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审核程序;

4、优先资助经济贫困的青少年或壮年劳动力。

(二)主要资助疾病范围

致盲类或是严重影响生活,但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的眼科类疾病。包括以下各类眼疾:①白内障;②斜弱视及小儿眼病;③青光眼;④严重角膜及眼表病;⑤部分眼底疾病;⑥其它治疗效果较好的眼科疾病。

资助金额

分门诊费用、住院及手术费用资助两种。

①门诊费用资助:对门诊买药或检查有困难者,资助金额上限定额为300元;

②住院及手术费用资助:用于对住院特别是手术贫困患者的资助金额上限定额为8000元;

③资助对象若已有医疗保险或其它类医疗费用的资助来源,本资金仅支付差额部分医疗费用;

④资金资助的范围不包括因其它身体疾病而产生的诊疗及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