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医联体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以眼科专科协作为纽带,建立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质量控制、学科建设和科研协作的共享平台,实现专家、临床、科研和教学等资源共享,形成各医联体单位之间良性互动局面为目的,由各级医院、眼科相关科室自愿联合构建的医疗服务合作性组织。

第二条 宗旨

深化医疗技术扶持,充分发挥我院眼科权威影响力,使优良医疗资源得到拓展和下沉,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带动各医联体单位眼科的共同发展,重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第三条 理念

立足自建、自愿选择、责任分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第四条 医联体合作内容

(一)技术推广: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通过坐诊、义诊、进修、手术带教等形式,积极推广眼科适宜技术。

(二)人才培养: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带教,实现医联体内眼科医师、护理骨干的成长。

(三)管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护理、药学、院感等管理知识培训,交流经验。

(四)学术交流:医联体医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学术讲座,应及时相互通知,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均可免费参加。

(五)学科建设:开展学科业务咨询、技术扶持,推动眼科专科的共同发展。

(六)科研协作:开展科研项目培训、合作、提高医联体单位科研水平。

(七)资源共享: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医联体内资源共享、专家互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基本条件

(一)以市县(区)医院为主体的各级医院、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自愿加入。

(三)在当地具有良好的患者口碑和社会影响。

第六条 会员加入

符合会员条件,接受本章程规定的医疗机构,均可加入我院医联体,享有会员的权利,承担会员的义务。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免费参加医联体单位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二)对医联体单位组织的活动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在偿还所有有偿的支持后,有申请退出医联体的权利。

(四)医联体成员单位转诊患者在我院享有就医绿色通道。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医联体章程,维护医联体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医联体牵头单位组织的监督、检。查

(三)医联体各会员单位间和谐共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不侵害、不损害其他会员单位的利益。

(四)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第九条 会员资格的丧失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将丧失医联体会员资格:

(一)会员单位申请退出医联体。

(二)严重违反医联体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达不到医联体基本的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经研究决定,需要除名。

第四章 加入医联体后运行标准

第十条 各医联体单位独立法人地位、产权关系、隶属关系、人事关系、功能定位、财政拨款渠道等不变。

第十一条 各医联体单位财务独立运行,仍执行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构建医联体内统一信息平台,包括转诊、会诊系统、远程影像诊断系统等。

第十三条 医联体单位逐步实行标准化、统一化的眼科诊疗流程,最终实现眼科诊疗同质化。

第十四条 建立转诊制度,实现双向转诊、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医联体单位共同协商解决。